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增补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追加国家奖学金名额 根据相关规定,原名额推荐的12名同学已公示3个工作日无需再次公示
各位同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4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4〕71号),现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标准和名额 (一)奖励对象 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二)奖励标准和名额
一、名额分配 学院可推荐一名毕业年级在校研究生参评济南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 济南奖学金:3000元/人。 济南奖学金菁英奖:10000元/人;由济南市教育局从“济南奖学金”获奖学生中择优遴选10-20名。 三、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