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增补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追加国家奖学金名额
根据相关规定,原名额推荐的12名同学已公示3个工作日无需再次公示,追加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12人,各年级分配为2021级4人、2022级4人、2023级4人。
二、提高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自2024年起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三、奖励对象与申请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评选山东大学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http://ic.sdu.edu.cn/info/1039/3781.htm)。
四、工作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注:“编号”最后由学院确定名单后统一填写,于11月3日(周日)中午12点之前,发送至邮箱wdzxsgz@sdu.edu.cn,命名为“年级+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第7条的学生,应提交相关支撑材料(若有参评论文,需提供论文收录期刊封面、带有作者名字的目录页和正文复印件,另需附图书馆文献收录证明和专家鉴定意见;若有参评专著,需提供专著封面及扉页复印件和专家鉴定意见)。
2.答辩及评议安排。每位申请人准备3分钟答辩,答辩PPT命名格式为“年级+姓名+国家奖学金”,在11月3日(周日)中午12点之前发送至邮箱wdzxsgz@sdu.edu.cn,提交后不再更改。年级答辩顺序为2021级、2022级、2023级,年级内个人答辩顺序由抽签产生。暂定于11月4日(周一)中午进行线下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答辩结束后,评委将根据学生答辩表现和申请材料进行评议,确定拟推荐名单。
3.材料规整。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确定名单后分配“编号”,获奖学生可在“山东大学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请,学生填报时应按照填表要求(《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认真填写,(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必须检查准确无误,院系及专业需检查是否为官方全称)。具体申报操作详见《附件3:国家奖学金模块使用指南》。获奖学生填报后,学院将推荐学生名单严格按照要求通过系统进行“学院审核”,并在系统中导出全部推荐学生的《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注:导出后请用office2013及以上版本打开,不可用XP系统,学院副书记账号可导出所有申请学生的申请表,具体操作见《附件2:国家奖学金模块使用指南》)。
4.材料报送。学院将于11月7日12点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中心校区明德楼B217)。
5.学校评审。学校奖励工作评审组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资格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
6.报送教育部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拟定正式公函报校领导批准,呈报教育部。
五、注意事项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均不可兼得。
集成电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