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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学院关于2024年度研究生济南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04日 点击数:

一、名额分配

学院可推荐一名毕业年级在校研究生参评济南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

济南奖学金:3000元/人。

济南奖学金菁英奖:10000元/人;由济南市教育局从“济南奖学金”获奖学生中择优遴选10-20名。

三、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5.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毕业年级研究生;

6.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院系前15% (含15%);

7.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可参评;不与其他社会奖学金兼得。

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到院系前30% (含30%)。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榜样作用显著,具有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突出表现,在本校产生重大影响,在济南市产生较大影响;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CP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全省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国家三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参加集体项目的应为主要演员;

7.青年五四奖章、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全省、全市荣誉称号获得者;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四、评审工作安排

学院根据评审条件,按照《关于评审山东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关于评审山东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补充通知》要求和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评审并公示,产生研究生济南奖学金拟获奖人选。

学校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济南市教育局复评,由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申报流程

请意向参评济南奖学金的学生,于11月5日下午24:00前,提交以下材料至wdzxsgz@sdu.edu.cn,邮件名“姓名+硕/博+研究生济南奖学金”。

(1)《第五届“济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申请学生事迹材料(不超过500字,客观介绍,非个人申请或介绍报告);

(3)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成绩单、获奖证书扫描件、所获成果证明等,并请按重要顺序进行排序以及电子版命名(文件夹区分成绩单、论文、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