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养国家战略急需人才,加大学校对师生赴重点国别海外交流的支持,学校设立“山海知行领航计划出国留学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本科插班生:3-12个月
(二)留学国别及院校
重点支持赴国际公认排名前300或在特定领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的世界一流高校或知名科研机构。优先支持赴欧美、澳洲、新西兰等国家交流访学。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签证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费采取包干制,需据实提供经济舱机票凭证和签证费凭证,每人次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8万元(人民币)。奖学金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研究生、本科生须具有山东大学正式学籍;
5、根据各单位培养要求和聘任情况,教职工原则上需在校工作满两年;
6、具备使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和在外生活的能力,须达到外方院校或项目要求的语言水平
7、申请时应已获外方出具的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8、各选派类别要求如下: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年龄不超过55周岁,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年龄不超过50周岁,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或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年龄不超过40周岁,须为项目单位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
4) 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年龄不超过35周岁,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原则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荣誉称号或发表过本专业领域的高水平科研论文等。
5) 联合培养硕士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年龄不超过30周岁,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原则上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荣誉称号或发表过本专业领域的高水平科研论文等。
6) 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申请时年满18周岁,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本科生,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荣誉称号或本专业高水平科研竞赛奖项等。
三、申请及选派流程
1、个人申请: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26年4月22日前,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含邀请信、外语水平证明、成绩单、学习/研究计划、获奖证书等)。
2、 单位审核推荐:各单位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综合素质、申请资格、研修计划、可行性方面对申请人进行条件审核,确定拟推荐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3、学校审核: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拟资助人员名单。
4、人员派出:拟派出人员须按照申报计划派出,派出前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行前培训,办理校内行前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四、其他事宜
(一)不予资助情况
1、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正在享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
2、已获得海外访学国家或单位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
3、未经学校审批出国,或离校前未按照规定办理行前手续的人员;
4、实际在外时间与申报时间不一致、且未办理留学变更申请或申请未完成审批的人员。
如出现上述情况时申请人已获资助,学校有权取消资助或追回资助经费。
(二)拟资助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当年年底,请及时派出。选派类别和项目实际资助期限以最终录取结果和实际在外时间为准。
(三)派出一般不予延期或提前。确有特殊需要申请延期或提前派出者,须提前2个月提交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留学国别和留学单位,否则学校将停发后续资助并追究责任。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朱庚昌老师 15806419519
集成电路学院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