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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大学集成电路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0日 点击数:

各实践团队:

山东大学集成电路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有序开展,根据《关于做好山东大学2024-2025学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工作的通知》,为总结实践经验、巩固实践成果,现开展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一)第一阶段:团支部层面(9月12日前)

实践团队向立项单位相应团支部提交《附件1: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结项书》、社会实践报告以及相关辅助性证明等结题材料(具体提交要求见第三部分材料提交)。申报院级“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报告”的学生需向所在团支部汇报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成果与心得。

(二)第二阶段:学院层面(9月13日至9月20日)

1.学院组织立项团队进行结题答辩,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优秀报告、优秀个人、优秀指导教师评比推荐与交流总结,并将相关评审材料留存备查。答辩与评比过程中,要求至少一位团委老师、一位负责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团委委员以及各班团支书全程参加,保证结果公平公正。学院将综合结项材料审核结果与现场答辩成绩,形成校级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优秀报告、优秀个人、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单,同时在校级评优候选名单中形成省级评优候选名单(每个单位限推荐一支候选团队、两名指导教师)。 优秀推荐名单将在本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2.请拟参与本年度社会实践评比推荐答辩的同学及时加入下方钉钉群:


(三)第三阶段:学校层面(9月21日至10月中旬)

1.校团委对各有关单位推荐的校级优秀团队结题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校级特色专项的评奖评优单列进行,不占用学院名额,各专项中“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名额视具体开展情况分配。专项团队结项、评优将由相关单位组织,具体要求于各专项群内通知。

2.校团委将按照上级团组织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省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推优答辩,推优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其他工作

1.学院将以“实践演说家”社会实践交流活动为主题,面向2025级新生开展朋辈经验交流分享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全面深刻地认识社会实践在大学校园生活中的重要性,更快地了解社会实践的参与途径及开展方式。通过优秀学子分享社会实践的经验及互动交流,激发新生成长成才热情,弘扬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精神,脚踏实地,在各个实践领域勇担青春使命,传承“家国情怀、担当精神、崇实品格、创新素养”的山大基因。

2.学院将根据社会实践评选推荐结果,在本学期内至少开展一场“青春红色筑梦、青春力行担当、青春科创报国、青春岗位建功、青春全球远航”五大主题开展社会实践主题团日活动,鼓励学生通过分享“说”(讲实践故事、说所见所闻、谈心得体会)、展示“拍”(记录精彩时刻的短视频、反映过程点滴的纪录片)、交流“演”(情景剧、微电影)等多种形式,用学生自己的视角、自己的语言、自己的体验、自己的方式宣传成就、展示风采,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并充分进行各种形式的报道和宣传,构建形成全方位媒体传播矩阵。

三、工作要求

评比表彰项目包括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四项。

(一)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1.推荐团队应完整提交社会实践结项材料,并在校级媒体上发布过两篇及以上新闻稿,在省级、国家级媒体上发布过新闻稿的团队优先考虑,对在国家重点领域对实践地工作开展给予重要帮助、重大支持、建言咨政等起到重要作用的团队给予优先考虑,对在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团队给予重要考虑,学院将参考《山东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答辩评审标准》(详情见附件2)进行评分,拟推荐16支校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院级社会实践团队数量将由参与答辩团队数量决定。

2.各校级专项另行分配名额,将由校团委统一组织考核,评选校级优秀团队,不占学院名额。

3.省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推荐名单应从校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推荐名单中按排名产生,学院拟推荐1支团队参评。

(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1.推荐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原则上随队指导团队开展5天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学院拟推荐3名学生政工干部或专业教师参评。

2.省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推荐人选将从省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的指导教师或所在学院推荐社会实践指导教师中产生,不再另行推荐。

(三)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1.推荐个人应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体会深刻并有一定的成绩成果,在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对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助力乡村振兴等社会实践参与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给予重要考量、大力选树。跨学院组队的同学由队长所在学院推荐,并同时提交队长所在学院开具《山东大学跨学院组成学生社会实践成绩评定证明》(附件7),交由该生所在团支部、学院团委进行评定,名额含在上述名额分配中,不再另行划拨,证明材料由学院团委留存备查。

2.院级先进个人由各团支部进行申报,数量将由申报人数决定。学院将根据答辩排名从中推荐23名校级先进个人。

3.省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推荐人选同时从校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名单中产生,学院可推荐1名学生参评。

(四)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

1.推荐参评的社会实践报告应紧密结合实践活动过程、体现实践活动成果,内容丰富、逻辑清晰,具有实效性与创新性。

2.拟推荐10份校级优秀报告,院级优秀报告将由参评报告数量决定。

四、材料提交

1.各实践团队负责人请按照团支部要求将《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结项书》(附件1)、《山东大学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附件12)、《社会实践报告》(附件13)以及相关辅助性证明等结题材料打包后命名为“团队名称”并发送至各团支部。含跨学院组队同学的团队队长需提交该跨学院同学的《山东大学跨学院组成学生社会实践成绩评定证明》(附件7)上交所在团支部。在其他学院立项进行社会实践的同学,请将《山东大学跨学院组成学生社会实践成绩评定证明》(附件7)先在立项所在学院盖章后,再将文件扫描版单独发送到meleshsj@163.com。

2.参评院、校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的团队负责人需额外填写《山东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汇总表》(附件8)并同时将结项材料打包后命名为“优秀团队+团队名称”发送至团支部。

3.参评院、校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的个人需向所在团支部报送《山东大学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推荐表》(附件4)、《山东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汇总表》(附件10)。

4.参评院、校级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的学生请将《社会实践报告》(附件13)、《山东大学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推荐表》(附件5)、《山东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报告汇总表》(附件11)上交所在团支部,由团支部审核进行申报。

请各社会实践团队队长加入下方钉钉群,后续事宜通知及答疑均在群内进行。

                                                                                共青团山东大学集成电路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