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山东大学集成电路学院/智能创新研究院2024年第三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0日 点击数:

为做好2024年第三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山东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山东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通知(三)等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通知。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制订招生政策,分配招生计划,处理招生问题等。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负责相关具体事务的组织落实。

二、招生方式

学院2024年第三批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是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学院在材料审核的基础上,对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考核录取的招生方式。

三、招生专业及导师

我院2024年第三批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专业和招生团队为:

学术型博士-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00-生物医学微光电系统团队;

另外,请报考学生与导师提前联系,确认导师是否有2024年第三批的招生计划。

四、报考条件

申请-考核制

1.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人员届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 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的人员,须自2020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和论文集),且被CSSCISSCIAHCISCIEI收录,或取得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含论文)不少于3项,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考程序

申请-考核制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62日。

如果因合格生源不足导致招生计划剩余或者学院后期有新增招生计划,学院将再次组织报名,请关注集成电路学院主页通知。

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s://sduyjs.sdu.edu.cn/yjszs/plugins,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选择“博士招生”,首次登录系统请注册。已注册的考生无须再次注册,直接登录即可报名时需交纳报考费。

2.报名申请材料审核

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同时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纸版交到学院即集成电路楼309房间。(如邮寄材料,寄送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舜华路1500号,山东大学软件园校区集成电路楼309房间,收件人:徐老师,电话0531-88390132,邮编250101)并将电子版上传到报名系统。

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简况表》,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等。

2)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主要阐述本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等,科研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原创性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7)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8)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获得境外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9)《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10)能够反应考生水平的其他材料。

考生简况表、专家推荐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专项计划报考审批表等相关表格请从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进行下载。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报考材料、违背学术诚信、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3.学院组织专家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考生的学习经历、学习成绩、科研(实践)经历、科研(实践)成果、获奖情况、科研设想、专家推荐意见、发展潜质等进行评价和打分。具体打分标准由学院确定。

4.学院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确定参加考核人选。

六、招生考核

申请-考核制

1.学院将在6月组织招生考核。届时会提前公布本单位的考核方案和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就考核时间、地点、程序以及排名方式、调剂程序、录取办法等内容进行具体的规定。

2.考核内容包括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外国语、第三门考试科目,以及综合素质考核。

3.外国语考核、第三门考试科目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均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1)学院组建考核小组。

2)考核小组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和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3)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分值计入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分值比例由学院确定。测试语种须与考生的外语考核语种相同。

4)考核小组在考察考生专业水平的同时,将加强对考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考察。

5)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对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有一科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如在复试(综合素质考核)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学院届时会提前与校区医院联系,安排拟录取考生到校区医院体检,也可由考生自行联系属地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给学院。不进行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如上述工作安排有与学校相关通知不一致之处,以学校相关通知为准。

九、档案、工资关系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615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在入学前调入)。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对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和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如拟录取考生放弃本次录取,务必提前告知学院。若合格生源充足,学院将依照所报考团队中同一专业相同方向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本通知由集成电路学院负责解释。

3.招生联系电话:0531-88390132,联系邮箱:wdzyjw@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