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山东青年创新突击队”“山东青年创新榜样”推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8日 点击数:

共青团各市委,各大企业、高等学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委,各直属行业团工委,团省委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围绕省委“十大创新”重点任务,深入挖掘宣传在全省各行业各领域勇于创新、敢为人先的优秀青年典型,激发青年创新活力,引导广大青年当好“三个走在前”生力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在庆祝建团100周年之际,团省委、省青联决定开展“山东青年创新突击队”“山东青年创新榜样”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数量

推选“山东青年创新突击队”100支,“山东青年创新榜样”100名。

二、推选条件

围绕科技研发、人才引育、营商环境、数字变革、产业生态、要素保障、民生改善、风险防控、文化宣传、推进落实等“十大创新”领域,推荐优秀青年创新团队和个人,基本条件为:

1.山东青年创新突击队

(1)以青年为主体的创新工作团队,成员中40周岁以下青年数量原则上不低于60%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队成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团队创新意识强烈、创新成果显著,为增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作出积极贡献,在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具有突出代表性和典型示范性。

2.山东青年创新榜样

(1)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1982315-2004314日之间出生),户籍在山东或在山东学习、工作1年以上。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在本职岗位上担当作为、敬业奉献。

(3)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取得优秀创新成果,在增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4)所在团队已申报“山东青年创新突击队”的个人,原则上不再申报“山东青年创新榜样”。

三、工作程序

(一)组织推荐(226-34日)

1.推荐主体。共青团各市委,各大企业、高等学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委,行业系统团工委。符合条件的团队和个人可自荐。

2.推荐数量。根据各地青年数量,结合工作实际,对推荐名额进行合理分配,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初步推选后,按1:3的比例差额确定推选团队和个人。

3.资格审查。各推荐主体对初步推荐团队和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征求初步推荐团队和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初步推荐团队和人选需在推荐主体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进行展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与推荐上报同步进行。

4.推荐上报。组织初步推荐团队和人选分别填写《“山东青年创新突击队”申报表》(附件2)、《“山东青年创新榜样”申报表》附件3),并附主要创新成果和事迹材料2000字左,由推荐主体填写汇总表(附件45,于34日上午10点前将上述材料Word(暂无需盖章报至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邮箱:tuanshengwei@shandong.cn。自主推荐的团队和个人参照以上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二)分类评审(35-37日)

1.评审形式。采用分类评审方式,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十大创新”任务分为十大类别,每个类别分别成立评审委员会,通过查阅材料、组织线上或线下答辩等形式,开展评审工作。

2.评审标准。以初步推荐团队和人选在各行业、领域内的创新实绩为主要依据,各类别评审细则由各评审委员会制定。

3.评委组成。结合工作实际,各评审委员会以省青联、省青企协相关领域人员为主,吸纳本行业、本领域领军人物或专家学者参与评审,总数不低于10人。

4.评审要求。各评审委员会按照1:1.2的比例确定候选团队和人选名单,提交推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后,确定正式候选团队和人选。

(三)人员公示(38-314日)

通过省级媒体面向社会对候选团队和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候选团队和人选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收到问题反映,由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调查复核,并将结果提交推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

(四)发布命名(320日左右)

团省委、省青联结合庆祝建团百年系列活动集中发布命名,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山东青年创新突击队”“山东青年创新榜样”的创新事迹和精神风貌,展现山东青年矢志创新、勇攀高峰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1.严把时间节点。此次推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推荐主体、团省委机关有关部门(单位、省青联等要迅速行动、积极部署,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个环节推选任务。

2.全面深入摸排。各推荐主体要全面摸清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创新典型,多方收集信息,避免在小范围中推荐,确保推荐对象创新成果过硬、实绩突出、代表性强。对推荐对象质量较差的,将相应减少其推荐名额。

3.公平公正推荐。各推荐主体要坚持公平公正,不搞平衡照顾,杜绝优亲厚友,一经发现将取消推荐对象推选资格,并通报批评。守牢工作底线,对推荐对象全面把关,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联系人:郑

联系方式:0531-51772811,1855316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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