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6月批次毕业申请与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6日 点击数:

根据学校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年度6月批次研究生毕业审核与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毕业申请与审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毕业审核程序

1.学院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专家参加的毕业审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

2.拟毕业研究生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个人申请,同时校对、补充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学籍信息、表现信息、培养计划、学位信息等。

3.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应依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申请毕业研究生的学业完成情况(课程成绩、科研工作、论文发表等)及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4.学院在导师初审意见基础上,对本单位申请毕业研究生有关情况予以审核,按要求向学校提交单位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并及时准确地完成研究生毕业审核系统网上提交等操作程序。


二、毕业审核基本要求

1.研究生毕业审核以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对拟毕业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前沿讲座、讨论班、中期考核等各个培养环节以及创新成果发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拟毕业研究生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

2.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有关要求,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论文以公开出版和清样(须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正式刊出,否则当批次申请无效)为准,面向全体研究生进行网上公示。

3.处于欠费、休学或未进行学期注册状态研究生提出的毕业与授位申请不予受理。

4.对于存在转专业、提前毕业、学位课程重考、未正常进行中期考核等情况的研究生,要着重审核其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转专业后课程修习与论文工作的衔接、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规定的提前毕业条件以及重修课程的考核情况等。

5.学生需于3月17日前完成预答辩,通过预答辩导师方可同意其毕业申请。

三、研究生提交毕业申请时间

提交毕申请时间:226日至315

导师审核时间:314日至17

学院审核时间:318日至24


四、研究生提交毕业申请流程

申请毕业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时,须同时校对、补充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学籍信息、表现信息、培养计划、学位信息等。

第一步、信息维护

1.学籍信息:“个人信息管理—学籍信息—基本信息/培养信息/入学前信息”。

研究生在个人培养信息中,将研究方向维护完整;并在“入学前信息”中,将所有前置学历信息维护完整。

2.表现信息:“个人信息管理—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发表专著/专利/成果奖项/参与项目”。

研究生正式发表论文的全部相关信息均要如实填写,并上传发表论文附件(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M)。同时需要点击进入“修改与学位论文相关信息”栏,如实填写该篇发表论文与本人学位论文的第几章、第几节相关。按要求填写表现信息,务必保证论文成果信息的准确性,不符合培养方案毕业要求的论文及专利不需提交。

3.学位信息:“毕业和学位管理—填写学位信息”。

博士研究生需要填写完善《自评表》里面的创新点,才可以提交毕业申请。

第二步、提交毕业申请

确定申请毕业研究生请点击:“毕业和学位管理—提交毕业申请”。

第三步、导师审核

研究生提交毕业申请后,请及时告知导师。由导师在教师系统内“毕业和学位管理—审核学生毕业申请”。只有导师审核同意允许研究生毕业后,学生毕业信息方可转移到学院端。


五、提交材料时间

1.纸质版材料的提交

1)用于毕业申请的论文证明材料如图书馆检索证明(如图书馆检索不到,提交导师签字的证明材料:注明分区、影响因子等内容)。如有专利成果,提交专利证明复印件,写明学号姓名,导师签字。发表论文以公开出版和清样(须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正式刊出,否则当批次申请无效)为准,不符合毕业要求的论文无需提交

《山东大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申请者在研究生系统中下载PDF格式的培养计划文档打印一份,并核查已完成的课程成绩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须导师签字)

《答辩申请书》从系统中下载,签字完整。(一式一份)

2博士研究生还需另外提交:《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纸质版,系统打印,导师签字)。

博士研究生首先在系统中将符合毕业要求的正式发表论文相关信息逐项准确完整录入,在“个人信息管理-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中认真填写论文发表情况,要求所有信息要全部完整如实填写,必须上传发表论文附件(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M),EISCI收录的检索号按要求录入,各项录入信息务必保证准确详实。同时点击进入“修改与学位论文相关信息”栏,如实填写该篇发表论文与本人学位论文的第几章、第几节相关。

学院研究生秘书先依据申请者提交的正式发表小论文电子版原件及“(1)”中所要求内容对研究生在系统中提交的“学生表现信息—发表论文”进行初审通过后,申请人才能在系统中“毕业和学位管理—评阅答辩信息查看—科研和奖励情况表下载”打印出科研成果信息完整的《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然后由申请人导师在“是否达到培养方案要求”栏填写意见并签字。

以上材料请由班长统一收齐后,于3812:00前提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图书馆楼309)。

2.电子版材料的提交

时间:3812:00,填写QQ群内在线表格。

所有申请毕业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均需将科研成果登记表(详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及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学号+姓名+毕业科研成果登记表,影响因子及分区以图书馆检索证明为准。

上述申请材料必须由导师本人签字(非电子签),他人不可代签。

3.涉密材料的提交

研究成果申请“内部”涉密条件:涉及专利申请、成果推广、技术转让以及技术或商业秘密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或论文背景为企业资助的重大项目,且撰写过程确实无法回避保密数据,按资助企业要求需要保密的学位论文,可确定为“内部”。

有意向申请学位论文涉密的同学请于315日前提交《山东大学研究生申请“内部”学位论文审批表》(附件2)(导师审核签字后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提交)

说明:a.内部学位论文的申请应在学位论文送交盲审和评阅前进行,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导师审核签字,培养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位办公室审定。

b.“内部”学位论文按正常程序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包括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评阅前书面提出。


特别提醒:

1.已提交过毕业申请,不论在后续哪个环节遇到问题而未能毕业和授予学位的,都需重新提交毕业申请。

2.学位申请人员要慎重提交答辩申请。审核通过后,所有申请人均需要进行论文评阅,论文评阅通过后,均需要参加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均需要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期间放弃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或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者,将与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或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通过者一样,均被视为一次答辩申请无效。

3.两次申请没有完成授位进程的,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再次申请学位的,申请人须经导师对学位论文审查同意,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培养单位组织不少于 3 位专家(申请博士学位的,须为博士生导师)对是否达到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水平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的,由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匿名评阅。评阅无异议的,可组织答辩。

  4.关于毕业申请及论文评阅、答辩的要求均以学校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