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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年度研究生省级优秀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8 作者: 点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8号)要求及学校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省级优秀学生学院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进入当前培养层次学习不足一年的学生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1.学院研究生2023年度省优秀学生推荐名额1人。

2.根据《通知》要求,学校可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校生省级优秀学生候选人名额(评选条件参照“三、评选条件”,其中退役学生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其任职时长可接续计算)。如学生符合评选条件,可按评选程序进行申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占学院计划推荐名额。

三、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优秀(2023年)。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及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报。

2.学院审核申报材料并开展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3.学校组织评审(威海校区、青岛校区结合实际单独组织评审推荐),优秀学生依据申报材料由专家评审,最终产生学校推荐人员名单,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1.请意向申报省级优秀学生的研究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1,word电子版)、《省级优秀学生信息》(附件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同时提交申报者电子版照片1—2张(5M以内)、成绩单、校级荣誉获奖证书(pdf扫描件,有多个证书的需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命名为“姓名+成果荣誉证明材料”)。

各类申报材料将作为评审依据,请申报人确保材料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内容详实。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申报,除报送上述材料外,还需报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3.申报材料请打包压缩为“姓名+硕/博+研究生省级评优材料.rar”的文件,发送至邮箱wdzxsgz@sdu.edu.cn。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周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六、相关说明

1.请意向申报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评选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在校期间曾获过省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同一奖项。

集成电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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