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附件1)和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申请招收研究生人员审核认定及导师团队备案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年招收博士人员审核认定工作。
一、年龄要求
曾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应为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博士生导师。1963年7月1日—1964年6月30日出生的博士生导师,限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初次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须为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人员。申请人出生日期以人事档案记载的时间为准。
二、导师审核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决破除“五唯”
培养单位要把师德师风放在首要位置,把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参与导师培训交流情况作为招生资格审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停止师德师风失范、不遵守导师行为准则的人员招生,暂停培养质量较差的导师招生。要综合考查导师支撑人才培养情况和代表性成果水平,把智库成果、研究生教研成果纳入评价体系;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可放宽其他学术要求。
(二)严格审核标准,控制导师规模
培养单位要以“建设一流导师队伍”为目标,严格导师上岗标准,根据学科实际和招生规模情况,严格控制导师规模。学位论文评阅不合格率高和优秀率低的单位,提高导师上岗要求。没有指导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经历的导师,不能获得下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严格审核兼职导师、超龄导师、退休导师以及近五年出现问题论文的导师、超长学制人数多的导师等特殊群体。学院认定的博士生导师数不高于“招收博士生人员上限数”(25人),40岁以下青年教师(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达到招收博士生人员要求较多的单位,可突破人数限制,但总人数最多不超过限额的120%(30人)。
(三)进一步完善导师团队指导模式改革
培养单位积极组建老中青结合、学科优势互补的导师团队,在制定2025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时,须以导师团队形式招生。请各单位制定导师团队指导模式工作细则,应积极创新育人模式,充分发挥育人合力,促进育人水平提升。
要求:
相关要求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附件1和《山东大学集成电路学院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执行。
三、核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填报。如符合申报条件,申请人5月23日(星期四)14:00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招生申请,申请人在研究生系统“招生资格认定”菜单栏中提交招生申请。若仅符合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件,或者仅符合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件,则只能提交一种类型的招生申请。具体操作方法请查看《招生资格申请系统使用说明书》附件3。
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还需另外填写《山东大学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附件4,签字后交至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系统中可选择的博士专业为:
学术型
14010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专业型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请申请人在附件中提交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a文章的检索证明;b个人财务系统中项目到账经费截图;c目前可支配经费数截图;d符合认定条件的奖励证书等其他等材料。
(二)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202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将相关结果报学校审查。
说明:
1.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与科研系统已经对接。如数据不完善,如需添加论文、项目、专利或者奖励信息先从科研系统中维护,科研秘书审核后,方可体现。请注意科研系统中,论文收录信息一栏不要为空,项目起止时间不能为空。
2.如有的论文或者项目在科研系统中没法体现,比如军工项目或其他历史原因导致科研秘书审核不便,请单独提交纸质版证明材料。
3.请申请人准确填写申报网页下方各项数据:论文数(须与本人系统内显示的论文一致)、科研项目总数、横向项目数、科研经费总数、目前可支配经费数等。不要提交已过期限或不符合要求的论文、项目等申请材料,系统所记录保存的相关数据将会直接影响个人申报。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和论文请不要在系统中勾选。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90132。
集成电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