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二批),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山东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山东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通知(二)等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通知。
一、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制订招生政策,分配招生计划,处理招生问题等。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负责相关具体事务的组织落实。
二、招生专业及导师
我院2025年第二批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专业:
学术型博士-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00);
专业型博士-集成电路工程(085403)
具体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专业目录为主,招生团队请参考学院主页-研究生招生-各招生团队介绍。另外,请报考学生与导师提前联系,确认导师是否有2025年第二批的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人员届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的人员,须自2021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和论文集),且被CSSCI或SSCI、AHCI、SCI、EI收录,或取得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含论文)不少于3项,按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我院仅在部分专业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具体招生专业和报考条件请查看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普通计划的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并在报名前提前向报考导师及学院申请:
1.符合三(一)中各项的要求;
2.正在从事与所报考专业密切相关的工作;
3.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4.在所报考的专业领域内已经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三)非全日制只招收专项计划人员。报考非全日制博士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三(一)中各项的要求;
2.考生须为所在企业优秀技术骨干,具有三年或三年以上工程技术实践经验;
3.考生须主持或作为核心人员实质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
4.需征得企业书面推荐意见(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工作情况、同意考生攻读学位意见等,加盖公章或企业人事部门章)。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日-5月11日17:00。
1.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yanzhao.sdu.edu.cn),选择“2025年博士招生”,首次报名须注册,曾在本系统注册过的用户可直接登录;
2.登录系统后,请先选择“第二批次”,开始报名;
3.按照系统提示上传以下材料:
(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简况表》(点击此处下载),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等,报考导师团队处填写“报考团队+报考导师姓名”。
(2)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主要阐述本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等,科研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反映本人科研能力的原创性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概要)。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7)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点击此处下载)
(8)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在学证明)。获得境外学历或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9)《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点击此处下载)
(10)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4.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交费,交费完成后,系统会生成报名号,完成报名。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报考材料、违背学术诚信、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学院将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结合考生的报名材料、科研背景、科研潜力等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成绩。
(三)学院按照材料审核成绩,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
五、招生考核
(一)学院将在5月组织招生考核。届时会提前公布本单位的考核方案和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就考核时间、地点、程序以及排名方式、调剂程序、录取办法等内容进行具体的规定。
(二)考核内容包括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外国语、第三门考试科目,以及综合素质考核。
(三)外国语考核、第三门考试科目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均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1.学院组建考核小组。
2.考核小组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和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3.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分值计入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分值比例由学院确定。测试语种须与考生的外语考核语种相同。
4.考核小组在考察考生专业水平的同时,将加强对考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考察。
5.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对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有一科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如在复试(综合素质考核)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二)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学院届时会提前与校区医院联系,安排拟录取考生到校区医院体检,也可由考生自行联系属地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给学院。不进行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如上述工作安排有与学校相关通知不一致之处,以学校相关通知为准。
八、档案、工资关系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6月15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调入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在入学前调入)。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时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对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和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核日程及其他事项将QQ群内通知,集成电路学院建立博士招生QQ工作群:1035336449,请考生系统报名后及时加群,加群需验证:姓名+报考团队。
(二)如果因合格生源不足导致招生计划剩余或者学院后期有新增招生计划,学院将再次组织报名,请关注集成电路学院主页通知。
(三)如拟录取考生放弃本次录取,务必提前告知学院。若合格生源充足,学院将依照所报考团队中同一专业相同方向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本通知由集成电路学院负责解释。招生联系电话:0531-88390132,联系邮箱:jcdlyjw@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