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生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组织工作安排,为做好我院2023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顺利推进“学社衔接”,现将2023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通知如下:
一、“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
根据团中央关于“学社衔接”工作要求,我院2023届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主要通过“毕业生团员个人提出转接申请、直属上级团组织审核”的方式,依托“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开展。团员个人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八位。
(一)转接类型及操作说明
1.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录取学校创建新生团组织后,由毕业生团员所在团组织或团员本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不得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其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由毕业生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毕业生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
5.出国(境)学习生活的毕业学生团员:由毕业生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山东大学“2023届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已转入到“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的团员无需再更改),备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同时向微电子学院团委(团总支)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
转往北京、广东、福建三地团建系统的毕业生团员具体操作见“智慧团建”系统首页。
(二)时间安排
1. 8月16日前,“智慧团建”系统中在册的毕业生团员需全部提出“学社衔接”转接申请,并联系接收方审核。对于未审核的申请,“智慧团建”系统不作退回处理,无需撤回。
2. 9月15日前,各级团组织管理员对接收到的各类转接进行审核。
3. 9月15日后,各级团组织发起的转接申请(含转往北京、广东、福建或由三地转入)若10天内未及时审核,“智慧团建”系统将退回申请,需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再次发起转接。
4. 10月15日前,各级团组织完成所有毕业生团员和新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团员个人在明确基本信息和去向后,应及时、尽早发起转接申请,各毕业班级团支部应及时跟进工作,督促班内团员完成转接申请。
2.除升学外的所有毕业学生团员应于2023年8月16日前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应根据部队的要求,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一并办好“智慧团建”系统中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3.毕业生团员对在“智慧团建”系统在业务办理、流程转接、系统操作有疑问的,可查看“常见问题解答”(附件一)。因特殊原因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或因其他情况无法进行线上转接的2023届毕业生团员,应进行线下转接。
二、团组织关系线下转接
(一)所有毕业生团员均需完成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
在团员证中“组织关系转接”最近的空白的一栏填写内容为:2023年6月,因毕业,组织关系转出,团费交至2023年6月;填写完成后,各毕业班级应以团支部为单位,交由班级团支书统一前往加盖学院团委(团总支)公章。
(二)无法进行线上转接或接收单位要求进行线下转接的毕业生团员,需同样由各班团支书统一上报微电子学院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
微电子学院团委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