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答辩时间安排 (一)5月17日左右:论文盲审结果返回。学生根据评阅意见修改论文,准备答辩。注意:论文评阅结果未返回参加答辩的同学,若出现答辩结束后返回论文评审结果不合格的情况,判定答辩无效。 凭论文审核结果到微电子楼101房间领取答辩表决票。 (二)5月30日前:各导师组织学生完成答辩。答辩后学生需要完成两项内容(注意:电子版答辩决议和答辩记录应与上交的纸质底稿内容完全一致):(1)发送答辩决议:将专家修改后的答辩决议word版在答辩结束之后尽快发送给自己答辩小组的答辩秘书;(2)维护答辩记录:登陆 “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和学位管理----评阅答辩成绩维护”中输入答辩记录。 (三)学生答辩结束--5月30日:学生根据外审专家意见和答辩意见修改论文,形成论文终稿,在系统提交终稿论文并请导师审核。此版论文既是要入学位档案的终版论文、也是查重所用论文,系统审核通过后学位论文不允许进行任何改动。 (四)6月1日:学生向学院提交材料(具体报送材料目录见下文)。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校外专家参加。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博士生指导教师。成员中必须包括二至三名校外具有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至少有一位博士生指导教师),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 (3)申请人导师不能被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4)答辩秘书:负责学位论文答辩记录。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 (5)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应由参与答辩学生的导师沟通商议决定,聘请的答辩委员应为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内认可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家。请各答辩秘书于5月21日前将纸质版答辩委员名单(模板详见附件,名单需各答辩学生导师签字同意)交至微电子楼101房间,以便学院在系统中维护答辩公告。 三、答辩公告 博士生答辩公告应在5月22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录入答辩公告及答辩委员会名单等情况,由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答辩。 硕士生答辩公告由学院维护, 5月22日前维护完毕。 四、报送材料 所有答辩材料一律用碳素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务必工整、清晰。需导师、学生和答辩委员会签名之处不允许打印,务必用碳素笔由本人亲自手写,时间处请填写完毕。答辩后请按《博士/硕士上交材料目录》(见附件)整理好纸质材料,于6月1日下午2:00-5:30交至微电子楼101房间 注:以上内容如有更新,将在学生群通知,请及时关注消息。如遇与学校要求冲突,以研究生院通知内容为准。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工作通知公告(请点击)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常用下载(请点击)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