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及«山东大学2019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精神,学院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专业
学院在学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专业,均可以“申请-考核”的方式招录博士研究生。
二、招生导师
学院在学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导师,均可以“申请-考核”的方式招录博士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学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二)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含独立学院)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是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以及只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1篇被CSSCI或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在SCI二区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发表2篇被SCI或EI(其中至少有1篇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其中,人文社科类论文,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可将学生视为第一作者。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须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被CSSCI或SSCI、SCI、EI收录,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其中,人文社科类论文,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可将学生视为第一作者。
(四)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
四、申请材料
(一)《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申请表》。(一式七份)
(二)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三)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在境外获得学历和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无认证证书者不准予参加考核。
(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八)反映自己学术能力的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九)《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考生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的原件,专家推荐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相关表格请从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进行下载。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材料报送时间
(一)拟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招生导师审核,招生导师审查并在一份《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上签字。同意推荐后于2018年11月27日中午12点前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微电子楼101房间。
(二)学院审核通过名单于2018年11月30日前进行网上公示。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