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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学院关于评选2024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1 作者: 点击: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关于印发<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山大学字[2022]1号)及学校工作实际,参照学校现行学生荣誉体系名称,现就2024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一)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山东大学2024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二)评选数量

本科生校优秀毕业生为35人。研究生校优秀毕业生为22人(硕士17人,博士5人)。

(三)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认真刻苦,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以成绩单为准)。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师生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校期间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学金,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等。

二、关于评选2024届山东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一)评选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山东大学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数量

山东省优秀毕业生从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中产生。本科生省优秀毕业生为10人。研究生省优秀毕业生为6人(硕士5人,博士1人)。

(三)评选条件

(一)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践行诚信,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六)修德。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崇尚美德,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规划大赛、创业大赛、求职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或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报

意向申报同学将答辩PPT命名为“本科/研究生-姓名-优秀毕业生答辩PPT”(注意每人限时3分钟),并填写附件1《山东大学集成电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命名为“本科/研究生-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于202312月122400前发送至wdzxsgz@sdu.edu.cn

同时需将附件1于202312月12日1200前发送至班长处。

所有申请人将参加线下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暂定为本周四周五)。答辩结束后,评委将根据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和学生答辩表现确定拟推荐名单。

(二)班级民主评议

2023年12月12日24:00前,各毕业班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班内公示申请人提交的附件1后进行民主评议,班长按照班级推荐顺序填写附件2集成电路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审汇总表报送至辅导员处,注意民主评议结果供学院答辩评审参考。

(三)学院答辩评选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在民主评议和学生答辩表现基础上确定拟推荐人选,将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学院将评选结果上报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集成电路学院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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