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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学院关于开展研究生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0 作者: 点击:

各研究生导师及相关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学位论文预答辩程序,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现对微电子学院2023年第二批次拟毕业研究生预答辩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的预答辩

论文预答辩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预答辩是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再一次审核,目的是发现问题,针对不足进行改进。预答辩通过者方可向提出正式答辩申请,并进行学位论文的匿名外审工作。

二、组织实施

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应根据研究方向和论文内容聘请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教授(副教授)、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校内、校外不限)组成预答辩委员会,对所指导的2023年第二批次拟毕业研究生组织完成学位论文的预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申请人导师不能被聘为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秘书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由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申请人导师不能被聘为预答辩委员会成员,预答辩秘书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

三、工作要求

预答辩具体环节可参照正式答辩程序(附件1)组织进行。

预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评审论文时应严格把关,不降格以求。答辩要发扬学术民主,以公开方式进行(保密专业除外)。对于是否通过预答辩,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论文预答辩完成后,填写《山东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附件3/4),答辩委员会决议写作规范参照关于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的写作规范及要求(附件2),由预答辩委员会负责人、预答辩委员会专家成员在表格相应栏中签名,3月31日下午3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学院309办公室。

学位申请人在预答辩结束后,需根据预答辩意见书评议内容对学位论文做进一步修改。博士研究生须要在研究生系统中填报提交预答辩信息,经学院审核预答辩结果通过之后,研究生系统方可进入下一步的正式答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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