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年度6月批次研究生毕业申请与审核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毕业审核程序
1.学院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专家参加的毕业审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研究生毕业审核工作。
2.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应依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对申请毕业研究生的学业完成情况(课程成绩、科研工作、论文发表等)及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者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
3.学院在导师初审意见基础上,对本单位申请毕业研究生有关情况予以审核,按要求向学校提交单位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并及时准确地完成研究生毕业审核系统网上提交等操作程序。
二、毕业审核基本要求
1.研究生毕业审核以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对拟毕业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前沿讲座、讨论班、中期考核等各个培养环节以及创新成果发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拟毕业研究生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
2.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有关要求,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论文以公开出版和清样(须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正式刊出,否则当批次申请无效)为准,面向全体研究生进行网上公示。
3.处于欠费、休学或未进行学期注册状态研究生提出的毕业与授位申请不予受理。
4.对于存在转专业、提前毕业、学位课程重考、未正常进行中期考核等情况的研究生,要着重审核其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转专业后课程修习与论文工作的衔接、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规定的提前毕业条件以及重修课程的考核情况等。
5.通过学院预评阅及预答辩的同学方可进行毕业申请。
三、毕业申请时间
学生提交毕申请时间:2月27日至3月16日
导师审核时间:截止3月18日
学院审核时间:截止3月25日
维护学籍信息:学籍管理——我的学籍
提交毕业申请:培养环节——毕业资格申请
四、毕业申请材料
1.《申请博士(硕士)毕业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1)(一式一份,导师签字)。
2.图书馆检索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需导师签字)。发表论文以公开出版和清样(须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正式刊出,否则当批次申请无效)为准,不符合毕业要求的论文无需提交。符合毕业条件的论文及专利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基础信息——学生成长数据信息采集——论文(或专利)信息录入。
3.《山东大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申请者在研究生系统中下载PDF格式的培养计划文档打印一份,并核查已完成的课程成绩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导师签字)
以上材料请由班长统一收齐后,于3月5日12:00前提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图书馆楼309)。
4.博士研究生在发表文章学院审核确认后,还需从系统下载《科研及奖励情况表》,并需导师签字。博士研究生需在系统中将符合毕业要求的已发表论文录入时,必须填写该篇论文与本人学位论文的第几章、第几节相关,不填写此处则《自评表》是空白的。
5.其他材料的提交
研究成果申请“内部”论文条件:涉及专利申请、成果推广、技术转让以及技术或商业秘密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或论文背景为企业资助的重大项目,且撰写过程确实无法回避保密数据,按资助企业要求需要保密的学位论文,可确定为“内部”。
有意向申请学位论文涉密的同学请于3月10日前提交《山东大学研究生申请“内部”学位论文审批表》(附件2)(导师审核签字后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提交)
说明:内部学位论文的申请应在学位论文送交盲审和评阅前进行,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导师审核签字,培养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位办公室审定。“内部”学位论文按正常程序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包括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评阅前书面提出。
五、注意事项说明
1.已提交过毕业申请,不论在后续哪个环节遇到问题而未能毕业和授予学位的,都需重新提交毕业申请。
2.学位申请人员要慎重提交答辩申请。审核通过后,所有申请人均需要进行论文评阅,论文评阅通过后,均需要参加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均需要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期间放弃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或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者,将与论文评阅、论文答辩或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通过者一样,均被视为一次答辩申请无效。
3.两次申请没有完成授位进程的,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再次申请学位的,申请人须经导师对学位论文审查同意,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培养单位组织不少于 3 位专家(申请博士学位的,须为博士生导师)对是否达到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水平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的,由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匿名评阅。评阅无异议的,可组织答辩。
4.关于毕业申请及论文评阅、答辩的要求均以学校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