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集成电路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5日 点击数: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集成电路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和计划

招生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推免计划

140100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30

085403集成电路工程

27(含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委托招生2人)

二、接收条件

(一)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二)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五)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三、申请材料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二)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三)外语水平证明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

(四)获奖证书;

(五)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六)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证明材料;

(七)回避情况说明。凡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在我校工作,尤其是在所申请推免的招生单位工作的,要主动说明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复试加群方式

集成电路2026年推免交流QQ462363569(先加上个群,若该群满员再加850715740,每人只能加一个群)。请确认复试通知的同学及时加群,加群的验证方式为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数字,进群后修改群备注为姓名+申请专业,加群截止时间为202591615点。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学院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报到时间:9188:30-10:30

面试时间:918-919

地点:山东大学软件园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舜华路1500号)

具体安排将从QQ群通知,如有变动请以QQ群最新通知为准。

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原件(需有签字和盖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5A4大小纸质版个人简历(简历不得超过一页)提交。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供专项计划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复试方案

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1)复试方式:面试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内容:

专业英语、专业综合知识、实践技能及综合素质。

3)拟录取方法:

按复试成绩排列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员。

其中专业英语在面试时进行,专业英语成绩占面试成绩20%,专业综合知识占面试成绩40%、实践技能及综合素质占面试成绩40%

2.集成电路工程专业

 1)复试方式:面试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内容:

专业英语、专业基础知识、实践技能及综合素质。

3)拟录取方法:

按复试成绩排列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员。

其中专业英语在面试时进行,专业英语成绩占面试成绩10%,专业基础知识占面试成绩45%、实践技能及综合素质占面试成绩45%

六、奖助体系

我校已构建较为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品学兼优的学生可根据评选条件申请校长奖、学术之星奖、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实践成果奖、道德风尚奖、创新竞赛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以及优秀学位论文奖等各类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或申请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国家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专项资助。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要求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922日前,学院网站公布拟接收推免生名单。若拟接收推免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根据复试成绩依次递补;若本专业合格生源不足,将从其他专业复试合格考生中择优递补录取。923日,拟录取的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接受我院发送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完成推免生拟录取程序。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接受通知的,拟录取资格无效。

(二)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校内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已经取得录取资格的推免生,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本复试工作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531-88390132,邮箱:jcdlyjw@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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